国家税务政府于2018年1月15日发布了一则通知,是关于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,扩大登记信息采集范围。
工商总局将修订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,在企业注册登记环节增加“核算方式”“从业人数”两项采集内容。各地工商部门要按工商总局的要求,在线上、线下企业登记系统中增加相应信息采集功能,开展信息采集工作,并及时更新线上、线下提供的纸质及电子版办事表格。工商总局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身份信息管理系统,各地工商部门要做好衔接。
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工商登记信息,不再重复采集。企业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,对于工商变更登记事项,税务部门提醒企业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,对于税务变更登记事项,税务部门要回传给工商部门。工商部门要及时接收,并用于事中与事后监管 。
工商与税务的共享信息意味着国家对企业的经营监管更加严格,比如说:建筑工程公司-重桥建设集团在年后会处理开具发票,增加经营范围的问题,当然这项举措可能增加集团公司在工商变更经营范围的速度。所以集团公司预估需要两个月的时间才能办理完此事,为项目工程部开具管理费发票,税务对发票的严格监管也有助于公司向规范道路上前行。